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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06-18 作者:深国安电子 分享到: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详情如下:

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挑战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高标准部署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创新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能源、产业、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优化和秋冬季攻坚、柴油货车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和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全省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18年,在长三角等全国重点区域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9年,设区城市首次全部消除重污染天气。2020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3.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3.3%,较2015年上升9.5个百分点,首次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达标和重污染天气全消除,6个设区城市和44个县级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2.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成效初显。开展PM2.5和O3“双控双减”行动,聚焦环杭州湾和金衢盆地重点区域、VOCs治理重点领域、夏秋季重点时段,分区分时分类精准采取强化减排措施。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控制,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管控,加强季节性O3污染应对,编制首份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加强引导,大力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实施VOCs源头替代“百万”工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O3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8%,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9.4%。

3.四大结构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在全国率先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煤炭总量控制,实现县以上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为39.8%,比2015年下降12.6个百分点;累计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2.5万台,淘汰关停高耗能发电机组72台,淘汰煤气发生炉474台。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完成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83家,淘汰工业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9503家,完成2.2万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运输结构不断改善,集装箱海铁联运、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双双突破百万标箱,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5.16万辆,公交车和出租车清洁能源比例达80%,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2万辆;基本实现京杭运河水系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全覆盖,累计建成岸电设施1101套。用地结构不断优化,严格落实“7个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26%。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累计完成788个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建成绿色矿山346家,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

4.工业废气治理深入推进。制定发布工业涂装、燃煤电厂、制鞋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检测技术规范,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大型煤电机组和在用燃煤热电锅炉全面达到超低排放,开展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废气治理“十百千”工程,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10个行业为重点,完成102个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3223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开展工业炉窑排查治理,淘汰改造工业炉窑3321台。全省371家石化和连续生产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

5.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不断加强。积极建立覆盖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天、地、空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基本建成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7天的预报能力。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71个,其中国控站47个、省控站106个、超级站3个、背景站2个、区域站11个、遥感站1个和移动站1个。基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推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逐步向工业园区、乡镇、农村延伸,累计建成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00个、乡镇站600多个、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和重要物流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41个。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VOCs分析实验室。建成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设备200余套,每年监测柴油车800万辆次以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抓好VOCs和NOx协同治理,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治气。根据全省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分布实际,以环杭州湾和金衢盆地为重点区域,结合不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来源、工作基础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目标任务和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成效...

(三)目标指标

1.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到2025年,O3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85%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NOx、VOCs减排目标。

表1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推动能源清洁化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合理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增加外购电中清洁电力的比例,提高外购电的清洁电力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均含省外调入部分)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34.6%左右,天然气消费量约300亿立方米以上,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7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40万千瓦,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外购电量占比在1/3左右,高水平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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